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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区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出新

1999-06-07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朱伟光 特约记者 白雪松 我有话说

本报讯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在审判方式改革中大胆探索,试行审判与审判辅助工作分离,使“案件一进门,双方都找人”这一困扰审判工作多年的现象从根本上得到遏制。

今年年初,西安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,结合今年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“案件质量年”活动,主动向上级法院提出将审判与审判辅助工作分离的设想并得到批准,于4月初设立了审判辅助庭,专门负责全院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行政4个审判庭的庭审记录、法律文书的准备及送达、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实施及排期开庭等与当事人发生接触的工作。4个专门审判庭的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不在庭下接触当事人,只在庭审时与当事人见面,负责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以及依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裁决。避免了案件审理受人情、金钱等因素的干扰,使胜诉者堂堂正正,败诉者明明白白。

这一举措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,推进了司法公正,推动了法院内部管理和案件审理规范化、科学化。目前,西安区法院已初步形成严立案、大辅助、精审判、强执行、强监督的审判工作新机制。这在黑龙江省基层法院还是第一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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